福建自考前转考预申请已开始!附办理流程

时间:2023-07-17 10:41:21 | 作者:小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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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自考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:

01 省际转考预申请时间(考生转出手续)

1、网上预申请:上半年1月15日——2月14日,

下半年7月15日——8月14日。

2、现场确认:上半年2月15日——3月1日,下半年8月15日——9月1日。(不含双休日)。

 

02 省际转考预申请入口(考生转出手续)
1、网上预申请:考生应登入“福建自学考试管理系统”提交考籍转出预申请,并打印《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(转出)预申请表》。
2、现场确认: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本省准考证、待转入省(市)准考证(原件及复印件)和《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(转出)预申请表》到市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,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到主考院校自考办办理。
03 省际转考申请条件(转出要求)

(1)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,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,再办理转出手续。

(2)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,只能在本省办理毕业手续,不得转出。

(3)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。

(4)已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,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可以转出。其他实践课程(含毕业论文、毕业实习、综合作业)成绩,不得转出。

(5)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停考或者推迟毕业期间,不得转出。

(6)考生因个人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性别)有误的,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更正考生信息后,才能办理转出。

(7)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,不得转出。

(8)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出手续,当次不予补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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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 自考省际转考常见问题汇总

(1)省际转考后档案问题

考籍档案是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。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,内容主要包括:考生基本情况信息、考试信息、奖惩记录、转考、免考、实践环节考核、毕业论文成绩、毕业信息等。

考籍档案转出后,转出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,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。

(2)省际转考办理流程问题

考生办理省际转考的,先办理转出手续,再办理转入手续,须本人到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手续,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到主考院校成院自考办办理手续。

(3)省际转入地资格条件问题

省际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,本科不少4门的合格成绩,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。户口迁移者、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、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