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点:工程变更管理
一、工程变更的范围:增删改
①改变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;
②改变基线、标髙、位置和尺寸;
③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。
二、工程变更权
发包人和工程师(指监理人、咨询人等业主授权的第三方,下同)均可以提出变更。变更指示均通过工程师发出,工程师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。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,方可实施变更。未经许可,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。
三、工程变更工作内容
4.变更估价
(1)变更估价原则
1)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,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;
2)无相同项目,但有类似项目的,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;
3)变更导致实际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%的,或巳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,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,由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方法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。
(2)变更估价程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