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《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(修订)》,一起来看相关内容:
一、免考申请资格
仅以下两类人群可申请,且需满足 “申请免考的江苏省准考证号下有一门及以上合格课程” 的前提:
学历相关: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生、结业生、肄业生;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。
特定项目考生:江苏省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(简称 “二学历”)考生。
二、免考课程核心规则
(一)不可免考范围
实践环节课程(部分可用非学历证书免考的课程除外)。
高等学校专业教学计划中标注为 “考查” 的课程、不在学制内的课程。
免考课程门数限制:不得超过所报专业课程门数的一半(不计学分的实验、实习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论文 / 设计等不计入课程门数)。
(二)可免考课程分类及要求
1. 公共基础课程(8 类,按科目分条件免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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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专业课程
指各专业考试计划中除上述公共基础课程外的课程,免考条件为:
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/ 结业生 / 肄业生报考自考专科,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/ 结业生 / 肄业生报考自考本科,可免考 “名称相同、要求相同且已取得合格成绩” 的专业课程。
3. 非学历证书免考
需持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非学历证书,按《非学历证书免考自学考试课程对照表》(附件 3)申请,常见对应关系如下:
(三)申请,常见对应关系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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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免考办理流程
(一)面向社会开考专业
网上提交
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提交申请。
现场确认
按准考证发放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,到指定地点提交并验核材料。
三级审核
县(市、区)招办初审→设区市招办复审→省教育考试院终审(争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审定)。
结果公布
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审核结果。
(二)助学专业(含二学历)、专接本项目
申请与材料审核
由考生所属主考学校(二学历)、专科学校(专接本)收取材料并验核,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提交申请。
三级审核
主考学校 / 专科学校初审→考籍所在设区市招办复审→省教育考试院终审(争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审定)。
结果公布
省教育考试院向各主考学校 / 专科学校发布结果。
四、申请材料清单
身份证明: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学历证明:毕业(结业/肄业)证书原件、学信网出具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学历认证报告。
成绩证明: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学籍卡或成绩单复印件,需包含课程名称、学分、成绩等信息。自考毕业生则提供《毕业生登记表》。
证书证明:用于免考的非学历证书(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)原件及复印件。
自考准考证:江苏省自学考试准考证。
五、关键时间与注意事项
申请时间:免考通常每年集中办理两次,具体时间(如5月和12月左右)需密切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(www.jseea.cn)或官方微信公众号“江苏招生考试”发布的当期通告。
关键限制:免考仅限于理论课程,实践考核课程一般不能免考(除非有特定证书)。免考课程总门数不能超过专业计划课程总门数的一半。
信息一致性:所有证书(尤其是四六级证书)上的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、自考准考证信息完全一致。如有曾用名、身份证号变更等情况,请提前准备好户口本变更页或公安部门证明。
确保资格:强烈建议所有计划申请本科毕业的自考生,在办理免考前,提前半年在考试院官网完成“本科段资格审核”(即前置学历审核),以免影响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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